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_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最新规定
好久不见了各位,今天我想跟大家探讨一下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问题。如果你还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请跟我一起来探索一下。
1.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武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3.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
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多少?
5.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
6.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完整版)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如下:
1、自住住房公积金的领取情形如下: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员工已经在单位办理了离休和退休的;
3、员工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员工决定出境定居的;
5、员工需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员工的租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员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提取需要的材料:
1、权利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
3、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5、收入证明;
6、担保合同;
7、贷款合同及以及其他家庭财产证明等。
综上所述,提取公积金审核通过后,公积金中心会出具相关的支票,然后到委托的银行进行办理就可以提取出属于自己的公积金。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武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了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具体如下: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
武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房、建房、大病医疗、二孩生育、退休等。申请人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
武汉提取公积金是指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提前或者一次性取出自己在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款,主要的提取条件有以下几个:1. 购房:申请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在武汉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房2. 建房:申请人本人在武汉市范围内建造自住房3. 大病医疗:申请人所在单位为承担大病医疗费用的医保经办机构4. 二孩生育:申请人在武汉市范围内生育第二个及以上子女5. 退休:申请人已达到正常法定退休年龄或提前退休申请人需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医保诊断证明、退休证等,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具体的提取比例和额度以当地政策为准。
武汉提取公积金有上限吗?有。根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提取比例不得超过自愿缴存部分的20%,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一次。
武汉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包括购房、建房、大病医疗、二孩生育、退休等,申请人需要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具体的提取比例和额度以当地政策为准。值得注意的是,每人每年最多只能提取一次,提取比例不得超过自愿缴存部分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 (三)、 (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 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提取金额是多少?
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交有效证明后,向所在公司或者各省市住房公积金部门申请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15%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0、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特殊规定
依照上文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上文讲述了住房公积金在什么条件下可提取.相关内容我们经常遇到,有以上情形之一的,提交有效证明后可以提取,对于企业来说,要视具体情况确定如何征税,这个要看具体的情况,这个我们也是需要注意的,如果你在实际操作中遇到其他的会计问题,可以咨询本网在线答疑老师!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其提取流程
1、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上年度账户余额中提取:
(1)偿还贷款本息的,不超过当年还款本息额或提前还清本息额;
(2)非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3)商业银行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一次性提取金额不超过首付款金额。
2、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房租的
(1)未婚或离异的可申请从本人账户中每半年申请一次提取2700元;
(2)已婚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每半年申请一次提取5400元。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从本人和配偶账户余额中累计提取不超过建造、翻建、大修的工程决算费用总额。
4、非住房消费提取的
(1)离休、退休的;
(2)出国、出境定居的;
(3)纳入“专户”管理的;
(4)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账户封存满半年的。
(6)因患重大疾病、遭遇重大灾难或交通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申请提取本人、配偶、子女账户余额中最多不超过个人所负担医疗费用或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完整版)
公积金提取条件有:无房户支付房租的,可提取;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提取;退休的,可提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提取;出境定居的,可提取。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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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一览(完整版),欢迎参阅。static/uploads/yc/20221118/9eafb67eda3fbaa916aff6c6725197b4.png"width="484"height="300"/>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存量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本月起下调
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省直公积金中心新发放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185笔、7.42亿元,这些贷款均已按照下调后的利率计息,预计可为贷款职工节约利息支出1500多万元。
根据规定,存量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并实施全省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系统贷款利息调整计算规则。等额本息还款法方式下,2023年1月份的还款额保持不变,其中利息部分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多还部分直接冲减剩余贷款本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并减少月还款额。等额本金还款法方式下,1月份还款金额中本金保持不变,利息按照新旧利率分段计算,月还款额减少;2月份起按照新利率重算、还款额减少。详情可参考以下案例: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案例
张三,公积金贷款50万元,年限30年,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供为2176.03元,还款日为每月8日。2022年12月8日第45期还款2176.03元,其中还本金925.73元,还利息1250.30元,剩余本金460724.43元。2023年1月份还款利息分段计算,其中2022年12月9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3.25%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8日贷款利率按3.10%计算,460724.43__3.25%/360天__23天+460724.43__3.10%/360天__7天=1234.35。2023年1月8日还款金额仍然为2176.03元,其中还本金941.68元,还利息1234.35元。虽然还款金额没变,但是利息已按调整后的利率重新计算了,节省的利息冲还了部分本金。从2023年2月起,全部按利率3.10%进行还款,月还款金额下调为2139.37元。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案例
李四,公积金贷款77万元,年限20年,采用等额本金还款方式,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首月还款6352.50元,其中本金3208.33元,利息3144.17元,还款日为每月9日。2022年12月9日第44期还款4920.11元,其中还本金3208.33元,还利息1711.78元,剩余本金628833.48元。2023年1月份还款利息分段计算,其中2022年12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贷款利率按3.25%计算,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9日贷款利率按3.10%计算,628833.48__3.25%/360天__22天+628833.48__3.10%/360天__8天=1682.13。2023年1月9日还款金额下降为4890.46元,其中还本金保持不变仍为3208.33元,还利息1682.13元。从2023年2月起,全部按利率3.10%进行还款,2月份当月还款金额下调为4824.53元,以后月份逐月相应变动。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是什么
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1)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2)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以上就是对住房公积金新政策的解答。
今天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讨论就到这里了。希望通过今天的讲解,您能对这个主题有更深入的理解。如果您有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请随时告诉我。我将竭诚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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